主題: 選舉期間的法律小常識,一個弄不好,就是罰50萬。 作者: 苦勞礦工 於 2018 十一月 17, 下午 06:02 選舉期間的法律小常識,一個弄不好,就是罰50萬。
--- 網路上,沒有執照卻網拍賣醫療器材(如:OK繃、隱形眼鏡、耳溫槍、血壓計)會罰個3~200萬,這是常識。 而選舉期間若是胡亂拉票催票的話,可是罰50萬啊… 大家要提醒 親朋好友,不要不小心觸法了。 (1)即日起至24日投票截止期間,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,否則可能會被開罰50萬元至500萬元的罰鍰。 (2) 11/24 當天凌晨零時起至投票截止,無論在臉書、LINE的頭像、顯示名稱、簡介甚至是一對一私訊,只要有傳播、散布支持特定候選人、政黨資訊等競選、助選行為,若經人檢舉,經查證屬實,就可能因違反《選罷法》被開罰, 若被檢舉屬實者,就會挨罰至少50萬元 https://tw.news.appledaily.com/headline/daily/20181117/38182234 --- |